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的公告
尊敬的客户:
为了加强账户管理,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,根据人民银行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我行将对长期不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工作。如您的账户在待清理范围内,请于2018年12月30日前持相关证件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重新启用或销户手续,逾期未办理的,我行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,请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。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谢谢合作。
特此公告
郏县广天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